保險漲價及外幣保單-定期 存款 定期 儲蓄 存款



在這個存款利息越來越低,實質負利率的時代,把錢存在銀行往往只有越存越薄的份

像我們這種受薪族如果想要翻身或者替老年生活做打算,如何打敗負利率便是重要的課題了

自從開始投資理財開始,接觸過的理財方式從股票,期貨,選擇權,基金等等都已經嘗試過了

但是結果通通都是被抬出場,不但沒賺到錢,還讓資產縮水了,真的讓人捶心肝

直到最後碰巧聽說外幣投資比較穩健,比較容易讓資產穩定的成長,才終於脫離虧損的輪迴

想想真是多走了不少遠路,原來穩健的向前才是最重要的!!

而說到外幣投資,我最推薦的管道就是星展銀行

星展銀行為亞洲最大銀行之一,總部位於新加坡,深耕15個市場、擁有超過250家分行與據點。

星展銀行資本健全,所獲信用評等為「AA-」與「Aa1」,在亞太地區名列前茅,

並於2009年起連續五年榮獲《全球金融雜誌》(Global Finance)評選為「亞洲最安全銀行」,

顯示星展銀行深受市場信任與肯定!

因為星展銀行不只可以投資外幣,還同時有幫你做財務規劃的功能

可以幫你量身訂製適合的投資組合,這是我最後才明白的道理

讓專家來幫你理財!!才是通往財富自由的唯一道路!!

而不是一昧的想要當巴菲特,索羅斯,最後才發現自己只是賭徒...那就太悲慘了

外幣投資

有興趣投資外幣,想穩健理財的人參考看看吧,填寫資料後會有專人跟你聯絡

DBS 星展銀行 - 外匯理財

讓《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創雙贏(李永然)

海基、海協兩會先前在經歷多次聯繫及協商後,終於在去年6月29日於中國大陸重慶進行第「第五次江陳會」時,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原本兩岸應盡速依ECFA框架,進一步簽署四大協議中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但原定於去年年底「第六次江陳會」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再經長達約十個月的協商,迄今仍未達成共識,即使原計劃今年10月19日在中國大陸天津登場的「第七次江陳會」仍無法簽署。設第三方調解糾紛據台灣方面官員透露,目前兩岸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僵局,主要在爭端解決機制上,尤其是投資者和政府之間「非商務糾紛」(即P2G)部分,兩岸仍在持續協商中,台灣希望引入「國際仲裁」,俾符有效、專業、快速、經濟及公正等優點。中國大陸相應則提出「強制調解」,而迴避「國際仲裁」。台灣因簽署ECFA所生的效應,反而與日本業已於今年9月22日簽署《亞東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有關投資自由化、促進及保護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台日投資保護協議》),其中也涉及投資爭端解決之「國際仲裁」內容,如第17條第4款規定:「如投資爭端未能於爭端投資人向有關機關提出書面請求諮商或談判之日起三個月內以諮商或談判方式解決,在爭端雙方同意之下,得將該投資爭端提交國際調解或仲裁,包括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下之仲裁、國際商會仲裁規則下之仲裁,及任何爭端雙方同意之其他仲裁規則下之仲裁。」等語,可了解一般至他國或他地區的投資人相當關切投資人與地主國間所生投資爭議如何獲得公平合理解決的問題。大陸台商也擔心與中國大陸地方政府間的「非商務糾紛」;未來陸商來台投資,如與台灣地方政府間發生爭端,也有可能。敏感字眼建議修法兩岸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目前呈現僵局,筆者認為可參考《台日投資保護協議》關於投資爭端解決之「國際仲裁」的規定外,也可參酌透過「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的概念,依《華盛頓公約》相關規定來解決「非商務糾紛」。惟因中國大陸方面最在意「國際仲裁」之「國際」的敏感問題下,筆者建議可由兩岸分別進行修法及立法,藉以提供「商務糾紛」(P2P)及「非商務糾紛」以仲裁解決之法源依據,由中國大陸方面修改《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等規定,將「非商務糾紛」之投資爭端部分,增修為提交ECFA架構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2011年1月6日成立,視為兩岸的「解決投資爭端中心」)所增設之「仲裁委員會」仲裁,且該仲裁庭所做出之裁決或判斷應對爭端雙方具有拘束力,並根據執行地關於執行所應適用之法規以及相關國際法加以執行;而台灣方面則相對應地另訂定《大陸同胞投資保護法》,並將上開內容予以條文化。如兩會能依此構想順利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相信將是兩岸人民之福,除更有助於兩岸之經貿交流外,且共創雙贏。作者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

新聞來源-讓《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創雙贏(李永然)




台幣 換 人民幣 匯率,外幣 定 存 利率 查詢,台幣 定 存,定期 存款 定期 儲蓄 存款,今日 美元,外幣 現金 存款露營,筆電配件,ZALORA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azzks072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